太国土资预审字〔2017〕28号
关于太仓市气象局迁建太仓国家气象观测站
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太仓市气象局:
你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已经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项目建议书(太发改投[2016]120号)批复,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太仓市城厢镇太平北路98号气象局,项目用地均位于允许建设区,符合《太仓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定的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拟用地规模0.649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6499公顷,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建议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以及国土资源部68号令、《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同意该项目通过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