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以“项目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截至去年12月份,该中心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488件,其中民事案件362件。
去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劳动争议法律援助“阳光屋”,与仲裁院联络畅通、合作密切,值班律师接待职工来访咨询110人次。开通弱势群体法援“绿色通道”,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等困难弱势群体及农民工因讨薪申请法律援助实行直接受理,努力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日指派、积极办理。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建立由三星级以上的律师和受市政府表彰的“十佳公益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名优律师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件。
在提升法援工作的同时,该中心还着力推动法律援助规范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管理,完善案件指派机制,通过庭审旁听、律师评审、电话或上门回访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和满意率调查,构建更加严格、更加严密的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体系。